全国人大外事委副主任田修思带队来深调研《出境入境管理法》执行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对出入境管理法执行相关意见建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主持座谈会。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5年,深圳市临住外国人为115.2万人次,比2014年增加17.4%;常住外国人26579人,比2014年增加7.2%。在常住外国人中,从国籍分布看,来自全球127个国家(地区),人数位居前五名的是日本、韩国、美国、印度和加拿大;从居住区域看,南山区为11934人,福田区为5565人,两区的总数占全市的65.8%;从人员类别看,就业者及家属18747人,占总数的70.5%。目前,全市涉外单位(机构)共11319家,世界500强企业在深设立分公司的超过260家。
会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法制办、市外办、市外专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作了工作汇报,并针对外国人来深工作管理、外籍教师聘用及管理等焦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外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外专局正积极商请公安、外办共同探索网上“一站式”审批,建立基于统一数据库的外国人才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以及信息互通。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参照北京、上海人才创新政策,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外国人市场化需求的引智新思路。
记者从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中了解到,该《若干措施》在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业方面提出很多服务举措,比如提出,为外籍人才来深创新创业提供停居留便利,对来深停留不超过90天(含)的外国专家,免办工作许可,凭我市外国专家主管部门发的邀请函,可办理多次往返F字(访问)签证。外籍人才凭工作许可证明入境后可直接申请办理5年内的工作居留证件。对我市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持其他证件来华的,入境后可申请变更为R字(人才)签证或者按照规定办理居留证件。探索市场化认定外籍人才,放宽其申请办理签证和永久居留证件方面的资格条件。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恩、秘书长石岗出席座谈会。
(文章摘自《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