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下载
Individual Tourism /个人旅游签证
1. 申请人护照原件,(自预计到达巴西之日起)有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且至少有两张空白页并且签字。
请注意:污损的,或者损毁的护照将不会被接受。如您的护照不符合此要求,请重新获得一本新的护照。
2.旧护照,如有。
3.填写我中心个人信息表。
4.一张近6个月内彩色照片,尺寸为4cm x 5cm,正面照、白色背景。
5. -申请人在职证明(葡萄牙文或英文,使用公司抬头信纸,且有英文公司名,加盖公章并签字,致广州总领事馆)
-如果是学生,则需要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使用学校抬头信纸,且有英文学校名,加盖公章并签字,致广州总领事馆)
-申请人为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并翻译。
6.打印出的巴西酒店预订单(英文或葡萄牙文)。
如果探访居住在巴西的亲戚或朋友,需提交巴西公民或者在巴西有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出具的经过公证的邀请函原件,邀请函内容需写明申请人在巴西停留期限,目的,并对其停留期间住宿和相关费用进行担保。
注:北京和广州签证申请中心也可接受邀请函扫描件或未经公证的邀请函原件。此种情况下,还需提交签署邀请函人士的巴西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护照的复印件。两份文件上的签名必须一致。
7.申请人在巴西停留期间经济实力证明:
-最近3个月银行流水,近十天内打印,余额能承担整个巴西行程的费用;
-如果申请为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资助人须提供支付申请人在巴西逗留期间所需费用的证明及关系证明。
8.打印出来的往返机票行程单(英文或葡萄牙文)或旅行社致本使领馆领事部的信函,说明游客姓名、确认的行程、航班号和抵离日期。
9. 适用于申请人持非联程机票和/或独立电子客票号机票,通过巴西转机过境去其他国家,请提供:
目的国签证(若申请人入境目的国需要签证)。前往目的国的机票。
10.适用于未成年人(18岁以下)的特殊材料要求:
-出生证明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时,需要提供经外交部或外事办公室认证过的复印件。
适用于单独旅行或跟随父母一方旅行的未成年人的特殊材料要求:
-未成年人旅行时,需父母双方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公证处签署授权书,如由法定监护人签署则需出具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合法证明并需要公证。
-请注意,如果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双方与未成年人一起办理签证并一同旅行时,未成年人旅行授权书将无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合法证明需要提供并公证。
请注意使馆/领馆在合理的情况下,在审理签证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要求材料清单以外的材料。请注意,申请人按照材料清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不保证一定获得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