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领馆有关签证的通知
1. 有关签证的基本说明
- 签证是主权国家对外国人行使的权利,该权利由领事行使。
- 在任何情况下主权国家都不具有给签证申请人签发签证的义务。
- 外籍签证申请人没有要求任何主权国家签发签证的权利。
2. 需要面谈的对象
签证类别 |
对象 |
备注 |
所有种类签证 |
不合理地要求签发签证的人 |
例: |
A、C、D类签证 |
外交公馆人员、准留学生、宗教、演艺人员、体育活动、投资相关人员等 |
—原则上需要面谈 |
H类同胞签证 |
全员 |
原则上需要面谈 |
其他 |
非中国籍的外国人在中国内的领事馆申请签证时 |
原则上需要面谈 |
F类结婚签证 |
全员 |
原则上需要面谈 |
※判断要求是否合理的最终决定权归领事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