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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类居留证件延期办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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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外事服务中心——

工作类居留证件延期办事须知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照片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邀请单位盖公章,申请人签名。

(二)提交有效的《广东省外国人签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申请人签名;

(三)提交《申请签证证件的证明函件》;

(四)提交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本次入境的签证证件、本次入境章的复印件;

(五)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专家证》、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海洋石油工作准证》、文化部门出具的准许演出批文、教育部门出具准许留学的批文、外事部门签发的批文或《记者证》等其中之一即可;

(六)1.单位登记证明;2.组织机构代码证;3.打印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局网站(www.szcredit.com.cn)上《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盖公司公章。不属市场监督局管理的单位,可以不打印。

(七)住址发生变化再次在深申请居留证件的,提交深圳暂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已与公安机关联网的酒店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家属另附以下材料

【关于亲属办何证件】持工作、学习、记者等种类居留证件外国人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十八岁子女办理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的配偶。【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十八岁子女。【关系证明】包括各国主管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出生证明、收养证明、户籍登记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以及相关公证书。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等可予以认可。【翻译】有关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应由深圳翻译公司进行翻译,将姓名翻译为英文,其余内容翻译为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认证】外国机构出具的证明,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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