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邀请核实单指南-2025

深圳市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核实单申办指南

  一、邀请单位(申办单位)范围

  深圳市辖区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等机构。

  提醒:被邀请人是否需要办理《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核实单》,请事先咨询我驻当地使领馆。

  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深圳市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表》(收原件):系统申报后打印,专办员签字(需在申办企业缴纳社保);

  2.《申请报告》(收原件):法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人无法亲笔签名,则需提供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

  3.被邀请人护照信息页(收复印件):护照有效期距来华入境日期六个月以上。

  (二)合作材料(收复印件)

  1.经济贸易——商品贸易:一般物流运输等均属此类

  (1)中国海关报关单及其发货提单等;

  (2)相匹配的银行收付款水单、信用证等。

  2.经济贸易——服务贸易:展会、技术合作等均属此类

  (1)参展或技术合同、展会方位图、展会备案表等;

  (2)相匹配的银行收付款水单、信用证等。

  3.经济贸易——公司内部人员因工作来华

  (1)外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中文翻译件;

2)双方关系证明;

3)外方派遣信。

  4.交流、访问、考察: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邀请、来华参加国际会议等均属此类

  (1)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需提供双方合作材料;

  (2)来华参加国际会议需提供有关政府批文及附属人员名单。

重要提示

1.申办单位可能会被要求提供、补充与此次申请有关的其他材料。

2.邀请核实单申办不属于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审批结果不对外解释。